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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被弃阻塞交通 市民呼唤完善养犬条例
新闻日期: 2007年08月27日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李向华)一只宠物犬被殴打遗弃后,奄奄一息地躺在马路中间,结果造成数十辆汽车拥堵。而这只宠物犬被巡防队员送到主人面前时,其主人依然不愿接受。有市民说,希望《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赶紧实施,能够惩治遗弃犬只的行为。

  8月24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一只白色的京八宠物犬,像是受伤一样,奄奄一息地躺在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的马路中央,一位司机开车到它面前,赶忙刹车,等着狗的主人将它抱走,却一直不见狗主人的踪影。虽然有些着急,但这位司机没有贸然下车驱赶。

  这样的情况,却导致了司机身后几十辆汽车的拥堵,一些司机等待不及,索性掉转车头绕道而行。

  此时,巡逻到此处的郑州市花园路巡防队的队员王勇力、梁伟国、邵明水见此情形,忙上去将小狗抱开,交通终于得以恢复畅通。

  虽然交通通畅了,但小狗的主人却迟迟没有出现。经过询问,一位30多岁的中年妇女告诉巡防队员说:“刚才我走到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时,有一名30多岁、身穿红色衬衣的男人猛踢了这只狗几脚,然后沿着经四路向北走了,这只狗还跟着主人追了上去,结果被他回头一脚把狗踢出老远,狗就被踢到路中间不动了。”

  巡防队员听到这个,忙向旁边的群众借来自行车,向着北边追了过去,在快到纬五路时看到了这名穿红色衬衣的男人。

  经过询问,这名男子承认这只狗确实是他的,因为不想让自己家里三岁多的小孩经常跟狗玩,再加上没有养犬证,就不想再养它了。这名男子还对巡防队员说:“这只狗非常听话,你们谁喜欢就抱回去养吧。”最后经过巡防队员的说服教育,该男子才同意带回去找自己的朋友看能不能收养。

  这名男子的行为让过路的市民十分不满。一位姓吴的女子说:“不应该让他把狗领回去,他还是会虐待这只小狗。我很喜欢狗,但是我发现,郑州市新的养犬条例对虐待狗、遗弃狗的行为没有十分明确的惩罚规定,其实现在养狗的人多,遗弃、虐待狗的也不少,如果新的条例能惩罚、制止这样的行为就好了。”

  链接:今年10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养犬人或者犬只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注册登记地办理变更手续。养犬人不得随意丢弃犬只。犬只丢失或者死亡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或者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原注册登记地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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