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肖海丽实习生李政)郑州一商行,拿到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就敢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鸳鸯卖做盘中餐。
昨日,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林场派出所、果树研究所派出所联合行动,在郑州市纬三路生活服务中心的冷冻库,查获170多只野生动物尸体。
大雁12只、刺猬9只、长花尾野山鸡100只、黄羊1只、鸳鸯16只……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娄灵文说,“数量这么大、种类这么多,少见。”
娄灵文说,这家商行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可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但野外捕捉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在许可范围。
郑州果树研究所派出所的耿春林说,由于情节严重,除没收实物、重罚外,经营者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也被收回。另外,还将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何处理要等专业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判断。
根据规定,非法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只以上(包括4只),可构成刑事案。特别重大案件,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案件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案件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耿春林说,这些野生动物通常是从县、乡收购上来,主要卖给市区的酒店、餐厅。在该公司超范围经营的野生动物中,猫头鹰每只500元,大雁90~120元/只,鸳鸯、野鸭则是7元/斤。饭店、酒店等经营单位购买野生动物,一旦被查处,也将承担责任。
这些野生动物原本都要上餐桌
商报实习生王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