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误会,这只是一家鸭脖店的宣传口号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何彦波)“爱我就啃我吧!”看到这样的招牌可别想入非非,因为您能啃到的只是鸭脖,而且想“啃”还得先掏钱买。鸭脖店广告词“性感撩人”
打着“爱我就啃我吧”宣传语的“鸭颈王”店位于郑州大学南校区南门外桃源南街上,店面不大,临街橱窗里摆放着卤制好的鸭脖、鸭肠、鸭翅等熟肉制品。
对于这句和鸭脖一样麻辣的宣传口号,鸭脖店的负责人张翔解释说,因为鸭脖的顾客群主要是年轻人,用这句话作为宣传口号,目的就是想让年轻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看一眼就想吃。
律师:可以用
对于这句广告语,附近市民则发表了不同看法。
“这个鸭脖子广告做得好啊,又暧昧又勇敢。”路过的一齐姓女孩称。
“瞎啃啥啊,不嫌丢人,哪有这样做广告的。”一在附近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则有不同看法。
对此,郑州大学广告系教师史历峰说,“爱我就啃我吧!”这类广告词属于性感表现式广告,在国外是常见的广告形式。但国内商家采用这种形式做广告需要考虑到国内的实际情况,“这类广告在国内很容易引发争议。”
河南新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苏铭认为,这类广告词不是商标,没有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可以使用的。“商家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吸引眼球,打开市场。”
“鸭颈王”德化街分店的这个广告语清晰醒目
商报记者程实/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