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李旭兵通讯员靖铭高贵)为妥善安排好近期副食品价格上涨后我省城市低保家庭的生活,日前,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安排好近期物价上涨后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四项措施,建立物价上涨应对机制,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实施一次性或有固定期限的基本生活消费价格补贴。当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下降到正常水平后,再取消补贴。《通知》要求各地要在近期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物价补贴,发放期限不少于3个月。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由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并于7月30日前发放到位。
《通知》提出,当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持续时间较长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为城市低保家庭提供应急生活救助。《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为启动应急救助预案提供可靠依据。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城市低保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等因素,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适时调整当地城市低保标准,逐步提高补差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重点突出、补助合理、体现差别、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等,予以重点保障;对老年人、长期患病人员、未成年人,予以照顾性保障,使他们享受较高的保障水平。同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困难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给予必要的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