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见习记者邵振纲通讯员张今臣冯海明)一次痛饮之后的代价是什么?一位湖北老兄给我们上了一课。
6月2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人身伤害案。去年4月,湖北人王均遥(化名)酒后驾车惹出了一连串的麻烦,先是与郑州某会所保安发生纠纷,接着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轻伤,为这事儿还打起了官司。
酒后在民警办公室撒尿
2006年4月5日,王均遥大喝一通后,与两个亲戚驱车赶往某热舞会所消费。由于喝得过于迷糊,他便把车停在了会所的正大门,被保安劝阻。
然而,这位老兄连续几次也没能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加上着急,把前行挡当成倒挡,结果与停在一边的车辆“吻上了”。
保安当即进行交涉,在酒精的作用下,王均遥与保安发生争执,继而又拉扯、厮打。由于王均遥随意辱骂,一些周围的群众也加入了“战斗”。
110赶到后,把他带到了派出所。王均遥对办案民警也毫不客气,不但撕破了民警的衣服,抓破了民警的脸,还在民警办公室撒尿。
当公安机关要对王均遥进行治安拘留时,他因伤支持不住,被送往医院。医院诊断王某下颌骨骨折、脑挫伤,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庭将择日宣判
由于身受轻伤,王均遥决定向郑州某会所追偿。于是,他把郑州某会所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1.9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均遥既然在会所消费,会所就有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加上其他证据,判令郑州某会所赔偿王均遥人民币1.9万元。
郑州某会所以承担的责任过重为由,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庭调解过程中,王均遥的代理人把1.9万元的索赔降低了2000元,而郑州某会所坚持表示,不愿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警告说,如果王均遥不放弃经济索赔,他们将继续请求公安机关对其履行治安拘留。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