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财经 | 科技 | 汽车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时事 > 正文
郑州通过养犬条例 养狗须签“义务保证书”
新闻日期: 2007-6-23 8:38:02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郑州晚报报道:(记者 潘燕)今后,居民个人在养犬前,必须先与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行为方能进行。昨日结束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审议修改的结果,《条例》取消了对遛犬时间的限制,但是扩大了对遛犬场所的限制范围。该《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养狗要签“保证书”

  为增强城市养犬居民的自律意识,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个人在养犬前,应当与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以此提醒养犬人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在养犬过程中行使相应的义务。

  同时规定,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针对小区的养犬管理制订“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不限制遛狗时间

  《条例(草案)》中规定了禁止遛犬的时间,即“每日的5时至8时之间及19时至22时之间”,在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此款可操作性不强,鉴于国内大多数城市对此没有限制,最终予以删除。

  但是,为保证市民活动场所的秩序,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对遛狗场所的限制,明确规定,遛犬“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运动场馆、游园、商场、饭店、电影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

  未注册罚款1000元

  《条例(草案)》规定,居民养犬必须要进行注册登记,每年要进行复检。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将暂扣犬只,并处以每只2000元的罚款。

  但在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罚款数额过高,将不利于督促养犬人积极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最后修改为“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的,暂扣犬只,并处以每只1000元罚款;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以每只3000元罚款。”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相关新闻:
郑州养犬条例草案引发市民争议    [2007-6-22 8:28:36]
郑州养狗门槛费600元 养狗不登记可罚2000元    [2007-6-21 21:49:42]
市民:被狗咬了,怎么办?防疫站:不知道,等吧。    [2007-6-21 21:37:55]
郑州养犬条例草案二审稿公布 入户费600元    [2007-6-21 21:33:26]
郑州养犬条例草案二审稿 入户费600元    [2007-6-21 7:44:42]
郑州再审养犬条例 养狗费暂定600元     [2007-6-21 7:44:26]
今后郑州养犬办证 犬身体内嵌入芯片    [2007-6-7 7:52:39]
郑州养犬该怎么收费 听证会上代表观点碰撞    [2007-6-7 7:26:08]
郑州养犬费6月上旬听证 征集10名代表    [2007-5-30 8:03:36]
郑州养犬管理服务费听证会 征集市民当代表    [2007-5-30 7:39:41]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郑州通过养犬条例 养狗须签“义务保证书”
黄浦江倾翻油船打捞出水 大量油污基本清除
登封建设局把关不严乱发证 造成损失80多
大运河更名为中国大运河申遗 新增河南地段
西峡县发展“一村一品” 盲目上马背上包袱
许昌清赮河又遭污染 白色泡沫把河道全覆盖
河南老乡见义勇为获奖金 悉数捐给老家小学
医生让15岁儿子为孕妇做剖腹手术 将遭调
女生上学路上被“劫” 狂奔10公里逃脱魔
手机偷拍女子上厕所 山东一男子被民警抓获
一女子为与情夫终生厮守 下老鼠药毒死丈夫
新婚夫妇为争红包翻脸 丈夫跑了妻子要寻死
麦当劳的英文帐单考验谁?
动辄封杀 央视是否太霸道
豪华衙门与富民工程何干?
“保护伞”不摘黑恶势力难除
学术界“拿来”之风不可长
“规范学生发型”无须苛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