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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也成升官路?
新闻日期: 2007年06月22日

 一名市民政局的副科级干部,在承包土地参与经营期间,与他人产生矛盾进而厮打,因对方伤情严重而被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干部出狱后,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反而调到鲁山县民政局任党组成员。(2007年6月21日《大河报》)
  
  这个坐牢升官的人叫王忠,系平顶山市民政局副科级干部。王忠犯了两个错,一个是违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一个是打人致重伤。犯了党纪,也犯了国法。按照《公务员法》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被判刑人员应该开除工职和辞退。可王忠不但没有被开除,反而出了牢房就升官,真让人感到啼笑皆非。莫非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买官卖官的门被堵得紧了,其它的“官道”又敞得开了?比如坐牢升官,走出“牢门”升进“衙门”,副科级升为正科级。
  
  王忠走出“牢门”升进“衙门”据说是管理上出现的漏洞。因为王忠被判刑坐牢一事,王忠所在单位并不知道。王忠自己说他在平顶山市民政局企管办任副主任,副科级,不经常去单位,所以他坐牢单位不知道。王忠所在的单位只是平顶山市民政局,不是联合国,一个副科级干部坐了牢,失踪了半年,单位居然不知道?是单位管理松散呢?还是政法部门在“秘密”执法?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平顶山市民政局和公、检、法三家都难辞其疚呢。一个副科级干部失踪半年单位不知道,平顶山市民政局还有制度吗?一个副科级干部被抓、被判刑,难道不要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相关组织联系沟通并取证吗?公安局是秘密逮捕的、法院是秘密判决的吗?
  
  上述这些显然都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最不可思议的恐怕还是组织部门,还有组织人事制度。一个副科级干部的调动或升迁是绕不开组织人事部门这一关的,王忠从平顶山市民政局调到鲁山县民政局任党组成员,其介绍信是怎么开出的?鲁山县委组织部是根据什么给王忠任职的?这些才是最大的疑问。王忠能够走出“牢门”升进“衙门”,组织部门的过失其实比民政局和公、检、法的过失还大。
  
  王忠走出“牢门”升进“衙门”显然不是阴差阳错,而是管理体制的纷繁复杂和相关部门的漏洞百出。而比起前些年出现的假干部、假专员,其“过失”似乎有要显得轻微一些。一个副科级干部走出牢门就升为正科级干部,比张国光从辽宁省调任湖北省任省长的难度也要小得多。王忠只不过是县级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芝麻官而已;而张国光则是高层管理的干部,是封疆大吏。这两个人,一个是判了刑的小官,一个是当时的“问题官员”,他们都因为调动了一下就升官或保留原职。这两件事的暴露,让人看到了我国官场的另一条通道:坐牢、调动!
  
  坐牢也成升官路,真是官场怪现象! 作者:唐虞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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