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松祥,河南省杞县西寨乡黄土岗村人,从1972年担任村支书至今。2004年3月,因我参与处理解决村民问题,得罪了个别人的经济利益,不想遭到报复,左腿被打骨折,身上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当时我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是至今毫无进展,打人者仍逍遥法外。
起因:在我们村附近有个国营林场,名为“开封市西寨林场牛寨分场”。早在1990年,我村部分村民就和牛寨分场签订了林场内林间土地承包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土地上的树木更新时,林场和承包户按七比三的比例分成。2003年11月,时任牛寨分场场长的耿某单方决定把承包地上的树木卖给自己,并开始大肆砍伐。承包林地的村民得知消息后忙出面制止,但是却遭到谩骂和威胁。于是村民便向村委和村支部反映情况。
村委和村支部队现场察看属实后,决定由支部书记和治保主任牵头和耿某协商。当时我作为村支书,便参与了此事,没想到耿某毫不让步,并雇佣了数十名打手进行谩骂围攻,强行伐树,甚至乡派出所多次到现场都制止无效。2004年3月,耿某再次强行无证砍伐和村民共有的树木100多棵,我再次出面处理此事,可万万没想到,耿某雇了几名打手对我野蛮的进行拳打脚踢,我的左腿被打骨折,身上多处受伤,后经杞县法医鉴定为轻伤。我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不知何故,公安机关迟迟不予处理,久拖不办,打人者至今逍遥法外。恳请上级领导调查此事,还我公道。(吴松祥 0378—846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