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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乞讨者生存状态 职业乞丐节假日赚千元
新闻日期: 2007-5-10 15:47:04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郝涛

  人大教授揭秘流浪乞讨者生存状态

  4月20日上午10时,一辆白色金杯车停在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的海淀区救助管理站门口。4位自称是河南民权和两位自称是山东曹县的老人来到救助站,想要接走前几日被110送到救助站来的“家人”。其中一位约60岁左右的老太太便开始大哭,闹了约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只好让他们把人接走。这一幕在海淀区救助管理站频频上演,这些职业乞讨者大都不愿意在此多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迎生及其课题组历时两年的调查研究,日前发布了一项关于北京市流浪乞丐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职业乞丐多数不愿进救助站。近日,记者对李教授进行了采访。

  职业乞丐·辛酸

  一年6000元被连“租”

  “他们是我老板,不是我爸妈”

  “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4月5日中午,北京街头,一名双脚畸形腐烂、无法行动的少年坐在简易滑轮车上,正被一对男女使劲拉扯,少年则大声哭嚷着不愿离开。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问。拉扯这名残疾少年的是一对夫妇,他们自称是孩子的父母,但残疾少年却大声对民警喊道:“不,他们是我的‘老板’,不是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逼我要钱,我不要跟他们走。”

  随后,民警将这三人带回分局进行审查。从少年随身携带的户口簿得知,这名残疾少年名叫小华(化名),今年13岁,是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要带他走的这对夫妇分别叫做宫保良、王素兰,与小华是雇佣关系,他们出钱把小华从其父母手中“租”过来,利用小华肢体残疾在大街上乞讨要饭来牟取利益。

  由于不堪忍受虐待,去年冬天,小华偷偷跑了出来,跟一名叫大明的少年一起去了石家庄,由于在那边被媒体关注,所以只好又回到北京,没想到这次在街头被“老板”碰到了。

  钱没讨够就会挨打

  “我实在受不了,只能逃跑。”小华说。

  小华出生在河南睢县一个农村家庭,天生双脚残疾,脊背又长了拳头大的一个肿瘤。“我们家一共4个孩子,我是老三,除了我,他们都在上学,因为那儿的所有学校都不收我。”小华回忆,自己8岁那年,宫保良夫妇突然来到村里,挨家打听村里哪家有残疾的孩子。“那时我正在外面,他们一眼就看到了我,然后就找了我爸妈,提出要把我租走。说是带我出去做生意,实际就是让我出去乞讨。后来爸妈就让我跟他们走了,第一年的时候他们给了我爸妈4000块钱,以后几年,每年都给我家6000元。”

  在这5年中,宫保良夫妇带着小华到过重庆、杭州、武汉和天津等地乞讨,来北京乞讨也已两年。小华说,这几年他过得实在艰难,一天只能吃一顿饭,每天老板把他放在一个地方,他就在这个地方乞讨。一天收入多则两三百元,少则几十元,到了晚上老板把他乞讨要来的钱收走,带他回家。如果没有要到那么多的钱,回到家中就会挨打。

  上交钱时脱衣检查

  因难以忍受虐待,小华曾逃跑过好几次,但每次都被老板找了回来,回来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我这已经是第四次逃跑了,没办法啊,有一点事不顺他们的心就得挨打。”小华说。

  除了小华,宫保良夫妇还租借了和自己一样有残疾的五六个孩子,他们每个人都挨过打。轻的时候被打几个嘴巴,重的时候就用铁锁链子抽,还有一次,自己的耳朵被他们用钢针扎穿了。

  “每天讨来的钱全都要交给他们,我还得脱光衣服给他们看我确实把钱都交了。”小华说。由于身体有残疾,这些孩子都跑不远,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跑过,但又被抓了回来,“然后就被打得更厉害了。”小华第一次逃跑是在天津,“后来我被那里的记者发现,我的事被登在了报纸上,他俩立刻就找到了我。”

  自由后还想继续乞讨

  小华说,如果没有宫保良夫妇的控制,他还是比较喜欢乞讨的,因为比较自由。“每天讨的钱就可以自己支配,不用上交,自己想买什么东西吃就买了。”小华充满向往地说。

  差不多一年以前,小华在乞讨了一整天后,带着几百元钱乘上当晚的列车逃到了石家庄。一个月后,王素兰就追了过去将他抓住,小华趁她上厕所的时候,再次逃跑,最后又回到了北京。

  “我怕他们被警察放出来。”小华说,然后再次被他们找到,到时候如果没有警察管,可能又要挨打。当民警表示要送小华去救助站时,这位残疾少年却表示出十分的不情愿。记者问小华以后想干什么。小华说:“还是继续乞讨吧,如果北京呆不下去了,就去其他的城市。因为他有残疾证件,不管去哪儿,买火车票都能优惠,而且列车员都会非常照顾他。”

  就在小华进入救助站的第二天,就有人把他从救助站里接走。目前,宫保良夫妇已被警方拘留。

  职业乞丐·镜头

  困难型乞讨 被儿媳妇赶出家门

  近日的一天早晨刚过7点,就有一位年老乞讨者背着个布包,来到过街天桥上蹲着要钱。早上比较冷,他穿得很厚,头上戴着帽子。

  记者发现,从早上7点到8点左右,总共有15个人给他钱。加起来总共有10块钱左右。这位乞丐说,他以前也是比较晚才出来讨的。但是有一次早上他醒得比较早,反正睡不着,索性就出来要饭了。就是那一次,他发现早上七八点的时候街上给钱的人比较多,因为很多人在等公交车上班,都会准备零钱,而他就在公交车站附近的过街天桥上要钱。

  8点半左右,他从布包里掏出头天一个路人给的半包饼干吃了起来。他说自己是河南人,今年53岁,目前跟老伴住在地下通道里。他老伴也在乞讨。说起为什么要出来要钱时,他很激动地竖起4个手指说:“4个儿子,没有一个有出息。儿子都结婚了,我和小儿子住,但是小儿子的媳妇把我们赶出来啦。”

  14时许,过街天桥上开始有人摆地摊,他只好走到天桥两边的楼梯上坐着。据记者目测,他们俩今天总共要到了三四十块钱。

  欺骗型乞讨 一家三口“落难”求助

  在海淀区双安商场附近,活跃着4拨欺骗型的乞讨者。其中有年轻的孕妇,有两个学生打扮的男性,还有一家三口。他们衣着打扮都比较整洁,跟普通人一样,乞讨的理由都是没钱了,要点钱吃饭和当作路费。

  这个一家三口,夫妻俩30多岁,带着一个5岁左右的小男孩。丈夫身高1.8米左右,戴一副金丝眼镜,身穿黑皮夹克和西裤,衣着光鲜,皮鞋光亮。在他们面前放着一张硬纸板,上面写着“落难人士请求帮助,因为钱财不慎丢失,小孩又感冒,请好心人施舍几块钱,给小孩治病和买点零食”。附近卖报纸的告诉记者,这一家人在此乞讨已经有多半年了。

  调查数据

  近半乞丐拒进救助站

  2003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后,救助管理制度遇到了发展中的难题。受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历时两年针对本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成因及救助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对象主要包括救助站内的受助者和街头流浪人员,实际完成并回收有效问卷670份,其中80%的受助者表示自愿进救助站。但对曾有乞讨经历的受助者进行调查时发现,有近一半的人表示是非自愿进救助站的。这就凸显出目前的救助管理办法在救助对象上出现了目标与现实的偏离。

  李迎生教授说,按照救助管理办法规定,被救助的对象必须按照自愿的原则,“但事实上,职业乞丐不会为求三餐而断绝自己的财路,而真正有困难的乞丐若进站救助也解决不了自身的根本问题,所以,他们一般都不会自愿求助。”

  最长的滞留两年

  海淀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邓万来对记者说,站里被救助的50人中有30多人都是长期滞留人员,最长的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年。海淀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赵长林说,按照规定,实施救助的期限一般是10天以内,但实际情况却不可能都按这个规定去做。30多名滞留人员中包括智障儿童、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等,他们没有地方可去,所以只能在救助站里住着。

  85%不符合救助条件

  据工作人员介绍,救助站内一位30多岁姓赵的被救助者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只要身上一没钱他就会主动到救助站内接受救助,“其实他身体挺好,但就是不愿意干活,站内给了他回家的路费,让他买票回家,结果没过几天他就又回到这里。”

  海淀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赵长林说,“在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需要符合4个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落到实处,救助站实际救助的人员并不是制度所规定的人员。”

  “可以说,目前我们救助的对象中85%都不能同时符合救助条件,但对于想骗吃骗喝的人,救助站一旦核实其身份就会终止救助。”赵站长说。

  站长爆料

  职业乞丐七天能赚几千元

  据海淀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赵长林介绍,现在救助站每周一、三、五三天,站内一名正式工作人员带两名保安,与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在繁华地段进行主动救助,“如果遇到‘五一’、‘十一’等节日,就要天天出去救助。”

  赵站长坦言,对于职业乞讨人员的救助一直以来都有一个矛盾。“主要原因是这些职业乞讨人员通过乞讨可以赚到钱,而待在站内就没有收入来源。比如今年春节期间,许多乞丐在白云观庙会上扎堆儿,他们说一天可以收入五六百元,这样七天就能赚好几千元钱。如果他们进救助站怎么会踏实?”

  赵站长介绍说,一般对救助对象包括职业乞讨人员的救助期限为10天,但现在的情况往往是,职业乞讨人员刚到救助站一两天,就会有同伙以各种借口来接他们出去。“因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准他们出去,所以我们一般情况下只能让他们走。有的职业乞讨人员已经被送到救助站好几次了,我们经常和他们打拉锯战。”赵站长对记者说。

    应对措施

  强讨恶要者 有望交城管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正针对救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将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办法。他透露,本市将有望对流浪乞讨人员分3类进行管理和救助,“一是以借乞讨之名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流动乞讨人员,如偷、抢、有组织的违法乞讨等,由公安部门对其管理。二是管理和限制的对象,是对市容环境和市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人,如强讨恶要的乞讨方式,由城管等部门管理。三是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确实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在今年内,本市还有望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中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重点解决对未成年人的救助问题。

  专家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李迎生

  救助条件界定模糊

  李迎生介绍说,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有资格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

  “这4个条件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落到实处。”李教授告诉记者,首先,“自身无力解决食宿”的标准不好掌握。能否靠自身解决食宿,只能靠简单的观察和听求助人自述。在询问情况这一环节,工作人员没有权利检查求助人员身上有没有现金、存折或者什么值钱的东西。只能边救助边核实情况,一旦发现情况不实便终止救助。

  其次,“无亲友可以投靠”的标准也无法核实。有没有亲友可以投靠,是靠求助人本人叙述的。只要他自己不提供,救助站就不会知道。

  第三,“不享受城市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救助站操作时比较困难。目前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的水平很低,在许多地方农村五保供养更是名存实亡。“所以说,即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享有以上待遇,对他摆脱困境也帮助不大。”

  最后,李教授说:“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标准不符合实际。在现实中,有很多情况会造成人们暂时陷入困境。这些人未必会因为一时的困难而放下身段来沿街乞讨。其实,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只需救助站帮忙打一个联系电话或者提供一个银行账号(以供求助人家属汇钱解困),甚至提供几餐就能解决。

  专家支招

  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表示,通过对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历时两年的调查,发现救济管理制度取代收容管理制度后,现实的跨度太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增加了大城市里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

  李迎生说,未来本市有望对流浪乞讨人员分成三类进行管理和救助,其中以乞讨之名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管理,对市容环境和市民正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的主要由城管部门管理,而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则由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同时,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今年内,本市有望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中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加大解决对未成年人的救助。

来源:北京晨报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王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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