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中的5辆车分别为:左一是被执法人员拦下的重型货车(豫K33587),左二是正被执法人员拦下的无牌货车,中间是一辆行驶中的三轮车,右二是正在接受检查的石灰车(豫K67021),右一为许昌县交通局的执法车(豫KD2881)。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今日安报报道:(记者李智方/文图)尽管交通部和省交通厅为治理公路“三乱”出台了一系列严规厉令,明令禁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上路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然而近期以来,记者在许昌辖区发现,运管执法人员上路拦截正常行驶车辆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双向拦截。
4月30日16时20分,记者接群众举报,驱车赶到许昌市区西外环与南外环交会处的一加油站附近。加油站东侧150米处,一辆喷涂中国公路标志、车牌号为豫KD2881的面包车正头西尾东停放在路南,面包车旁的快车道上,一辆拉石灰的卡车正在停车接受处理,几名身着公路制服、头戴白色头盔的执法人员在卡车旁边走来走去。16时25分,这辆石灰车还没处理完,又有一辆车牌号为豫K67021的拉石灰卡车自西向东从记者车旁经过,执法人员看到这辆车后,赶忙打着手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由于路边已没有可停放的位置,这辆卡车也被迫停在了快车道上。石灰车停稳后,司机赶忙跳下车来,跑到面包车旁向执法人员出示相关的证件和手续。
16时36分,一辆车牌号为豫K33587的重型载货卡车自东向西驶来,一名正在路南检查石灰车的执法人员看到后,不顾往来疾驰而过的车辆,赶紧跑到路北示意这辆货车停车接受检查,见货车虽已减速但仍没有停车的意思,这名执法人员不顾个人安危,毅然站在了货车正前方迫使其停了下来。
正当这名执法人员对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16时38分,又有一辆白色无牌小卡车自东向西驶来,这名执法人员丢下正在检查的重型货车,又示意这辆无牌小卡车停车检查。
固定证据后,记者遂走上前去,向该检查点的执法人员索要其在路上拦截车辆的执法依据。该检查点负责人刘春平拿出一份文件向记者介绍,他们是许昌县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二中队的,根据文件精神,在此主要治理改装的车辆。但记者在该文件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允许其上路拦截车辆的条款。刘春平又拿出一本法律汇编小本,指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说:“就是依据这条。”但记者又在该条款看到这样的字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5月6日18时许,记者又接到举报,反映许昌县交通局又有一组运管执法人员同样违反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随后,在许昌市区西外环与小铁路交会处,一辆车牌号为豫KD2885的中国公路执法车正在拦截正常行驶的货车。记者固定证据后,向该组负责人询问有关情况,负责人陆新林说:“有啥事你找领导说吧。”
面对记者的采访,许昌县交通局运管所申所长是这样向记者解释《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的:“正常行驶的车辆”是指没有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被拦下的车辆或多或少都有超载或私自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所以这些车辆都不是“正常行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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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450号文件)
三、……运政管理人员不得上路对车辆超载、超限实施检查和处罚,要把执法地点放在汽车站场、货物集散地等场所。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对不规范行政执法和公路“三乱”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公路“三乱”行为:
(二)违反规定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查,逢车必查、查车必罚、人为造成交通堵塞,双向拦截车辆,排队待查(3辆车以上)的;
(十五)……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违规上路查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