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重庆市铜梁县县委书记马平帮助当时任铜梁县组织部副部长的熊泽亮获得铜梁县财政局局长职位后收受其12.36万元,却称是应得奖金。(2月13日《浙江在线》)
这不是笑话,而是真实的事。
对买官者行的贿,称作应得的奖金笑纳,一般人可能会觉得好笑,会认为是笑话。但是,一些地方的官场,真的不是笑话。
在这里,从表象上看,我们完全可以相信这位书记大人的话,财政局长给他送的钱是奖金。因为,财政局长拿的是公家的钱,送的时候是以公家的名义,送钱的名目是给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发奖金,送钱的次数高达19次。
问题在于,这位财政局长为什么会如此频繁地发“奖金”给书记大人呢?因为是书记大人把他挪到了财政局长的位置,才使他有权、有势、有钱可送。
应该说,作为曾经的组织部副部长,熊泽亮还是“聪明”的,他对马平的“报恩”,没有象有的人那样,事后或者事前一次性地送上多少多少钱,而是在两年时间内以“奖金”的形式完成他对提携者的“报恩”,很圆滑地完成了行贿任务。如果不是因为其他问题,也许,这就将成为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团,而且,马平会继续享受“奖金”的乐趣。
这就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就马平来说,是他把熊泽亮提拔为财政局长后,熊泽亮为了“报恩”而给其发“奖金”的,其名目是,马平为县财经领导小组组长。那么,作为县财经领导小组来说,决不可能只有马平一个人,县委书记是组长,县长是否是副组长呢?县长是否也有类似奖金呢?还有其他成员呢,是不是也都可能享受奖金之待遇呢?如果享受,他们的奖金又该算什么呢?
确实,如今在各个地方,都有名目繁多的领导小组,这些领导小组的组长,一般都由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担任。更重要的,这些领导小组每到节日,特别是春节期间,都会召开所谓的总结会,实质是吃饭会、发钱会,象财政这样的部门的领导同志,有的担任了几十个这样的领导小组的成员、副组长,到了年底,别的不用做,仅仅这些领导小组开会,就会把他们“忙”得不亦乐乎,各种奖金也是日日有进账,天天有收入,那么,这些“奖金”、“慰问费”又算什么呢?
把“受贿”当“奖金”,可能不是马平的“发明”,也不是只有铜梁县存在。遗憾的是,作为县委书记,对这种明显的受贿行为,竟然在法庭上还认为是“奖金”,这种想法可能不仅仅是马平的麻木不仁了。至少,这种现象在马平看来是很正常的,是司空见惯的。对马平来说,这样的奖金,可能不仅仅只有熊泽亮“孝敬”他,而熊泽亮“孝敬”的,也不仅仅只有他马平一人。
而事实也可能真的如此,因为,每到春节,很多地方可能都会发生类似问题,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有谁来制止呢?
麻木不仁的,是否只有马平上一个呢?
这个问题到值得思考。 艾琳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