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今日安报报道:(记者李智方李俊晓)2月7日,得知自己刚分的住房目前被一个朋友住着,平顶山市新华区教体局的机关干部张东(化名)陷入了苦恼之中,因为朋友已向他表明了态度:无论如何是不会搬出去的,他认为自己也应该分到房子。张东还没有房产证,只是从局里得到了一纸分房公证书。让朋友搬出去吧,他不知道如何张口,况且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目前产权还不是他的。
张东分到的住房怎么会被别人抢先入住了呢?原来,这源于3年来发生在该局及辖区小学的“抢房”风波。
制止抢房教体局领导被打
2月7日上午,新华区教体局召开了机关干部分房会议,21名机关干部分到了新房。同样是分到住房,但是有的高兴,有的发愁。因为,有12套住房已事先被人抢占,局里不会出面把抢房的人赶走,部分分到房而被人抢占的要想顺利住进新房,难免要费一番周折。
房子为什么会被人抢占呢?据了解,2003年,平顶山市新华区新鹰小学原教师张翠云的丈夫陶明义强行入住了一套该校新建的教师集资楼,教体局一直没有办法让他搬走。一些几年前就交过住房集资款的教体局机关干部和教师就也效仿陶明义开始抢先下手,强行搬进新房。
一名知情者对记者说,陶明义抢房后,为了防止其他人再抢房,教体局领导找人把20多套没有分配的住房的防盗门全部和门框焊死。就这也挡不住人们抢房,抢房者把防盗门卸掉。不久前,一名抢房者召集了上百人到中兴路小学抢房,一名局领导听说后前去制止,被人按倒在地打了一顿。截至昨日分房时,好楼层和较大面积的12套住房已经被抢占。记者了解到,新鹰小学没有分配的4套住房已被抢了3套。昨日的寒风中,该小学家属楼的门前站着两个保安,知情者说是为了防止有人再抢房。
鸠占鹊巢 引发抢房风波
“我为什么抢房?因为我应该分到住房而没有得到住房。”说起抢房的原因,60多岁的陶明义认为自己理由充足。
据陶明义介绍,他的妻子张翠云16岁就开始任教,去世前任新鹰小学总务,原在该校分有两间平房和一个小院。1994年,因盖教学楼两间平房被扒,学校又为他们安排了一间住房。1994年,妻子病逝时学校考虑到她一辈子从事教育,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给陶明义出具了一纸书面协议,约定学校无论什么时候建家属楼,一定给张翠云的家属照顾一套。
2000年前后,新鹰小学盖起了一栋家属楼,门面房以上共6层,36套住房,陶明义向学校要求分房,校领导说教师多,分不过来,他还有一间平房居住着。
2003年10月,他居住的一间平房按市政府要求被拆除。“按政策规定,房屋拆迁时一定要为被拆户安排同等面积的住房,我一再要求学校为我家安排住处,校方一直没有答应,我只好租房居住。”陶明义说,后来,他了解到新建的家属楼还有4套住房没有分配,是留给新华区教体局的。“该分房的分不着,不该分的却要为他们留着。”陶明义说。无奈,2003年11月3日,他强行搬进了一套闲置的住房里。后来,教体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多次找他协商让他搬出去。因为不答应为他安排住处,所以他就一直没有答应。
陶明义的抢房行为成了导火索,看到他没有分房就住进了新房也没有被赶出去,一些胆大的教体局机关干部和教师也纷纷效仿,直接导致了教体局领导制止抢房被打的事件。
“我们学校有90多名老师,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2000年建起了42套集资家属楼,我们学校还有三四十名教师没有住房,却给教体局留了5套。”光明路小学一名老师气愤地说。
回避采访教体局失语
各个学校建起的集资楼,作为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到底有没有权力利进行分配?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到平顶山市房管局房改办进行了咨询。在房改办,记者拿到了平政(2005)13号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通知的第七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利用单位自有存量土地集资建房时,参加集资的职工必须严格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被拆迁户和住房困难户,不得对外销售。
2月7日,分房结束后,记者想就分房问题采访新华区教体局局长郭琦,他推说有事,匆匆忙忙地离开了。问他下午能不能接受采访,他没有回答。记者又敲开了教体局另一名负责人办公室的大门,他说自己“不当家”,匆匆把门关上了。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新华区教体局,还是没有见到郭局长。昨日下午,记者又电话与他联系,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