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互动 | 财经 | 科技 | 汽车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社会 > 正文
老汉高速路上“遛狗”
新闻日期: 2006-9-22 10:58:52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报道:昨日,一老汉将自家养的狼狗带上高速公路“遛狗”,高速交警发现后及时制止。

    昨日10时许,高速交警圃田大队副大队长刘建伟、民警靳保庆在京珠高速668公里东半幅,发现一村民在高速路上闲逛,而其身旁紧跟着一条棕黄色的大狼狗,正慢悠悠地跟在老汉后面“溜达”。民警刘建伟赶忙上前拦住该老汉,经询问得知,老汉是附近马楼村的村民,一大早闲着没事,就带着自家的狼狗来高速公路上转转,并说,别人高速路上“遛车”,他是高速路上遛狗。

    民警告诫他说,行人上高速公路是违法的,根据交通安全法要进行5~50元的处罚,在高速公路上遛狗更是不允许的。老汉按照民警意思准备下去,民警在赶狗的时候,这狗却很不听话,对着民警直叫,还在高速路上撒起了欢儿,顺着蓝色护栏往前跑。最后,还是在老汉的喝令下,狗才很不情愿地跟着老汉下了高速。( 见习记者张立文 宋晔图 )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赵良峰
相关新闻:
无辜市民被狗咬 伤者建议遛狗时给狗戴口罩    [2006-9-13 7:50:38]
许昌市区主要街道不能再遛狗了    [2006-9-8 15:01:40]
许昌市民公共场所遛狗 问题多多    [2006-8-16 12:33:12]
牧野广场成了“遛狗场”    [2006-1-16 16:18:06]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优化施工环境 河南省领导调研南水北调工程
扁警告民众不许暴力革命 全军通缉倒扁少校
联合国反酷刑专家:萨达姆下台后伊酷刑更甚
穆沙拉夫称911后美曾威胁将巴炸回石器时
肖扬:法院审判绝不搞威吓主义不搞秘密审判
省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洽谈会 2000多岗位
老汉高速路上“遛狗”
老人办展宣扬长征精神
歹徒金博大电梯上行凶 受害女子仍处危险中
三车连环撞面包被撞飞
女工被车主打倒后碾死续:工人称车主是好人
郸城闹市野猪“撒野”
富豪征婚,干卿何事?
医改,不必谈“英”色变
北大副教授的收入使人悲哀?
道德沦丧猛于虎
我们到底交了多少税
国务院不是“救助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